准女婿为婚房买下岳母房子还被逼签合约:不结婚赔1500万-第2页
2016-11-24 11:00:12来源:万家资讯编辑:liuxiangli
摘要:条约背面还约定,如果小陈不和青青结婚,就要赔偿1500万精神损失费。
后来王某提议,把自己名下一套60平方米的公寓卖给小陈,让小陈能在结婚的时候拿得出手一套杭州的房子。
这笔买卖是去年10月10日签订的,整个流程通过房屋买卖中介来办理。
小陈的律师说,买卖流程是正规并且明确的,同时也是通过合理的市场评估,最终房子定价190万元。
小陈家条件一般,拼凑了70万元首付,并贷款120万元,办好了房产三证。但这套房子,一直是王某和青青在居住。
被迫签下条款
不结婚赔1500万
事到如今,青青和小陈的感情还是崩了。
王某简直气到爆炸,多次到医院找小陈闹。那天,小陈做了一天的手术,被王某“请”到了家里。
在一种高危的气场下,王某强制小陈签了一份条约。
小陈的律师当庭播放了当时的一段手机录音,是王某铿锵的声音:“你不签,我就砍掉你一只手,让你做不了手术,我坐牢也不怕。”随后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声。
这份条约要求小陈承认:买房子的时候低于市场价120万元,如果以后卖掉房子,升值部分全部归王某,而且还要承担120万违约金。以及,小陈付的房款都是用来购买家具了,如果要退房,就把家具退给他算了结。
最雷人的是,条约背面还约定,如果小陈不和青青结婚,就要赔偿1500万精神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