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个“最”字被罚20万 杭州方林富起诉市场监管局

杭州知名炒货店“方林富”因“最”字被处以罚款20万元——这个争议颇多,同时又被称为新广告法杭州“最”字第一案的案例可能近期内会有定论。这个案子11月2日将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方林富说这些日子里被弄得精疲力尽,以前连律师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现在对不少法律条文能倒背如流。风口浪尖上,生意却更好了。9月1日在河北燕山采购的板栗到了,9月20日炒制开卖,每天都能卖1000来斤,如果加上山核桃、瓜子、香榧,店里的总成交量、总经营额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每天的顾客有一两千人。”

一位排在队伍里打算买香榧的顾客说,中午的队伍还比傍晚短一些,基本上买点炒货要等半个小时。“这里的炒货口感好。”

市场监管局:积极应诉

就起诉这事,方林富比较执着:不管告到哪里去,就看能不能讨到一个说法。妻子庞清连却希望“息事宁人”,“民告官,告得赢吗?”

8月18日,方林富已经将处罚他的市场监管部门诉至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是50元。他要求撤销此前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理由有三: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处罚对象错误。

钱报记者也拿到了一份8月26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发给方林富炒货店的传票:被传唤人是方林富炒货店;传唤事由是开庭;应到时间是11月2日14点10分。西湖区人民法院也证实了上述情况。

方林富不觉得求助法院不妥,同时他也在多个场所看到了更多的“最”字而没有受到处罚,如“中国最美的湖”、 “中国**第一村”……“我并没有侵害到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凭什么我要承担那么高的罚款?”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章一民局长说,此前对方林富炒货店的处罚是建立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之上的,也是严格按照“广告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被处罚人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议,当然也可以通过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他说,方林富炒货店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尊重并支持这种权利。他说他们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组织应诉。

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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