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的两三事

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近日,这样一则消息迅速引爆了朋友圈。由此引发的个税改革问题,再度被推至风口浪尖,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近日,这样一则消息迅速引爆了朋友圈。由此引发的个税改革问题,再度被推至风口浪尖,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消息的背景,是国务院上周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个税改革的两三事

1980年以来,我国政府三次上调了个税起征点,2011年将免征额度调整至3500元。但之后的5年,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过调整。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年所得12万元已不再算高收入,特别是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在月入万元的基础上,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房租或房贷,所剩的生活费用已经寥寥无几。近两年,民众对再次上调个税起征点呼声越来越高,对个税改革相关消息的反应也越来越敏感。

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并不如想象中大。在我国,个税只是对民众普遍征收的一种税,并不是专门针对高收入者征收的富人调节税。据统计,目前我国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其调节的功能没有真正建立,这与民众期待尚有一定差距。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大力推动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与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网络连接,建设更为完善和符合征管需要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2015年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到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国家税务总局集中,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此外,正在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明确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使之成为个税改革中推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重要一环。

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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