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银交易规则介绍

投资者在参与天通银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如下费用:点差、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等。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的政策精神,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交易所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中信集团控股,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等企业参股。中信集团已成为其控股股东;自2012年初天贵所引入了中金集团参股后,中信集团成为第二家入主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国有背景企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被中信集团控股,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等企业参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国有背景、规范交易的平台。

交易制度

投资者在参与天通银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如下费用:点差、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等。

点差:铂金交易点差前一天结算价0.02%,白银固定交易点差8元人民币/千克。

手续费:收取标准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其中交易所收取万分之三,其余部分由综合会员收取。

延期费:0.02%。

提货费:包括加工费、运输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14元人民币;

交货费包括检验费、重铸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6元人民币。

提货费、交货费由综合会员收取。

天通银 黄金 白银 编辑:guanwei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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