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集团否认“一女二嫁” 称七里港协议系其伪造

针对备受市场关注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涉嫌一女二嫁事宜,2月12日晚,曙光股份公告称,曙光集团并未在与七里港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盖章,协议未生效。而七里港起诉曙光集团时提及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系其伪造或变造的。

曙光股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称,根据询问,曙光集团已及时告知华泰汽车上述诉讼事项,双方同意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宜。但是如果曙光集团与七里港之间发生的该起诉讼判决结果对曙光集团不利,则可能会对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的股权转让合作事宜的推进进程以及最终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此案目前对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之间有关转让曙光股份控制权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按照以往类似的诉讼情况来看,七里港在起诉曙光集团的同时,也会申请对曙光集团所持有的曙光股份的股权进行司法冻结。一旦曙光集团所持有的曙光股份的股权被冻结,无疑会对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之间的股权转让进程产生影响。”刘国华律师则表示。

“由于曙光集团和七里港的诉讼周期可能几个月甚至长达几年,股权转让效力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厉健律师称,在没有最终司法定论之前,曙光集团与华泰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继续履行有重大法律风险。当务之急是曙光股份立即停牌,证券监管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在调查结果公布后再复牌,股权转让纠纷也许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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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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