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集团否认“一女二嫁” 称七里港协议系其伪造

针对备受市场关注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涉嫌一女二嫁事宜,2月12日晚,曙光股份公告称,曙光集团并未在与七里港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盖章,协议未生效。而七里港起诉曙光集团时提及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系其伪造或变造的。

中国白银网(http://www.zhongguobaiyin.com/)02月13日讯,“曙光股份股权转让一事越来越有戏剧性,让人看不懂究竟谁是谁非,看来只能等法院的最终判决了。”2月12日,当看到曙光股份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之后,一位券商分析师在电话中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

针对备受市场关注的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涉嫌一女二嫁事宜,2月12日晚,曙光股份公告称,曙光集团并未在与七里港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盖章,协议未生效。而七里港起诉曙光集团时提及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系其伪造或变造的。

剧情回放

今年1月12日晚,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曙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49%股份,合计9789万股出售给华泰汽车。同时,曙光集团拟将上市公司6.78%股权的投票权委托给华泰汽车,其持有的6.78%股权限售期满后,其中5.28%的股权也将最终转让给华泰汽车。曙光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华泰汽车实控人张秀根、张宏亮父子。

然而曙光股份在2月7日晚却披露了一份关于大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按照公告,2016年12月下旬,曙光集团将所持有的曙光股份1.1亿股普通股股票作价20亿元转让给七里港集团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草签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2017年1月11日,双方正式在草签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上盖章,该协议正式生效。

编辑: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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